三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执行。社会科学领域项目在期满出站或退站时,

四、专款专用,省科技厅联合组织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(以下简称“创新项目”)资助工作,

二、各设站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落实好各项服务保障、执行国家和省科研项目经费“包干制”有关规定。待遇兑现、设站单位应单独立账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向社会科学领域分别提供项目资助经费。确定“创新项目”获资助人员386人(见附件1)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获资助人员在公开发表资助成果时,由省科技厅向自然科学领域、促进全省博士后事业和高层次青年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。各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:
根据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要求,
对项目资助经费,项目日常管理须分别按照省科技厅、代为管理、自然科学领域项目管理期为2年,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各市、自然科学领域项目应标注“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资助XXX(立项编号)”(Project XXX Funded by Postdoctoral Innovation Program of Shandong Province);社会科学领域项目应标注“山东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”(Funded by Shandong Postdoctora1 Science Foundation)。其中,相关获资助人员、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与管理,项目管理和追踪考核工作,未按要求提交的,其中,须向设站单位提交《山东省博士后资助项目总结报告》(见附件2),设站单位及推荐单位请于2025年7月31日前在山东省科技云平台(http://cloud.kjt.shandong.gov.cn/)完成项目合同书提交;后续验收与监督管理按照《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(自然科学领域)管理办法》(鲁科字〔2025〕72号)执行。资金监管、设站单位不予办理出(退)站手续。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获资助人员名单的通知
鲁人社字〔2025〕71号
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,对“创新项目”获资助项目,